政绩观问题不仅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形成渊源
植根于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沃土。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确立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为树立正确政绩观奠定了最为坚实的理论根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根本价值取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崇尚“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民本思想。这些跨越千年的思想精华,深刻昭示了为政之根基在于人民、政绩之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坚持“两个结合”,将马克思主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根本立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民爱民、富民利民的思想精髓融会贯通,丰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理论内涵,实现了真理力量与文明基因的深度统一。
传承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政绩观的历史演进。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奋斗历程,就是一部为人民创造政绩、靠人民检验政绩的光辉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政绩观集中体现为“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员要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确立了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指出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彰显了共产党人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为人民造福,为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积极贡献,这就是主要的政治标准”,深刻揭示了发展生产力与增进人民福祉的内在统一。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实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政绩观的升华,体现了我们党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升华于习近平总书记从地方到中央长期从政实践的深刻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是从书本到书本的理论推演,而是源于其长期从政实践的深刻总结和理论升华。在梁家河,习近平同志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领群众打井、修淤地坝、建沼气池,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正定工作时,习近平同志把群众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小事都放在心上。在福建工作期间,面对林权制度改革的风险,他毅然推动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改革,提出“滴水穿石”的精神和“弱鸟先飞”的理念。主政浙江期间,他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亲自擘画“千万工程”,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为浙江留下了宝贵的绿色发展财富。在上海工作时,他强调要“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到中央工作后,习近平总书记将从政实践中的思考进一步提炼升华,对政绩观的认识从实践探索走向理论概括,为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系统而深刻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坚持人民至上,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归属。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从“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的执政理念,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责任担当;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庄严宣告,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坚定誓言,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的人民情怀,深刻揭示了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的根本目的——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为民造福。坚持政绩为人民而树,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正确政绩观最鲜明的价值底色。
遵循客观规律,回答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准。树什么样的政绩,一要遵循客观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领导干部的从政水平,源于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二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摒弃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陈旧观念,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这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指向。三要把握好显绩和潜绩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锤炼坚强党性,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性修养在政绩观问题上的根本性、决定性作用。靠什么树政绩,一要靠坚强党性锻造。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决定着政绩观的性质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员干部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时刻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二要靠科学考核引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把为民造福、真抓实干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等错误倾向,对违规决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及时纠正,对性质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三要靠真抓实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发扬钉钉子精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坚决杜绝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自觉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鲜明表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要求。一是实现了“两个结合”的创造性升华。这一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确立的人民立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民爱民、富民利民的思想精髓融会贯通。从“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古老智慧,到“功成而不居”的哲学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些跨越千年的思想精华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奠定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理论基础,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深厚底蕴。二是形成了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以“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核心命题,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为实践标准,以“锤炼坚强党性”为根本保障,系统构建了以价值立场、实践要求、主体保障为支柱的科学体系。提出的“功成不必在我”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历史担当,既汲取了传统政治智慧,又赋予共产党人接续奋斗、久久为功的时代内涵。三是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成果。这一重要论述与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内容相互贯通、相互支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绩观领域的集中体现,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作出了重要原创性贡献。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更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为新时代新征程干事创业确立了根本遵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的实践指引。一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价值引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真抓实干。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价值导向,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把热情干劲用在为民造福的实践中,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二是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干事创业提供了方法指引。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提出了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关系的方法论,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效的良好氛围。三是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了政治保障。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和政府形象的根本来源——靠的是解决实际问题的真本领、服务人民群众的实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业绩。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巩固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崇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其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鲜明的实践指向,为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回应了“十五五”开局起步的现实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这一重要论述直指当前干部队伍中的现实问题,为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开局之年就树立正确导向、确保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及时指导。二是指明了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路径。针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等错误倾向,针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顽瘴痼疾,这一重要论述从党性锻造、考核引导、实干担当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为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提供了精准靶向。三是确立了检验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准。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上。这一重要论述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根基,在真抓实干中彰显担当作为,以正确政绩观的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学习时报